(2006年11月6日在政协第十届湛江市委员会第16次主席会议上审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充分运用提案的方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我市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深度和广度的提案,对推动我市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更好地调动全体市政协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根据《政协湛江市委员会评选和表彰优秀提案暂行办法》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立案办理的提案进行了评选、推荐,经主席会议审议决定:对民盟湛江市委员会提出的《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对策建议》等13件提案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委员和团体,再接再励,在新的一年写出更多更好的“精品”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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