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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孙省利建议: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作者:周国胜 来源:    阅读: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现代广东农村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核心事业,其将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中发挥重要作用。”省两会现场,省政协委员、民革湛江市委主委孙省利发出了“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呼声。

▲吴川市黄坡镇航拍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年来,广东省农村生态卫士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改观,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广东农村仍普遍存在家庭农业经济规模缩小、家庭劳作劳动力成本高、撂荒闲置土地面积增加、集体意识缺失、农村村民之间没有了互助互信、农村“ 空壳化”、集体经济弱小且发展缓慢、青年人及创业人才匮乏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无不制约着乡村振兴和现代化的实现。

    作为连任委员,孙省利多年来一直关注着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情况,连续五年开展农业农村专题调研,本次省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是他针对湛江发展较好的农村集体经济体研究的成果。为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农裕提村共同富供坚实保障与赋予强大动能,他建议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

    一方面要强化农村党委书记和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把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村民集体意识和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主要考核目标;村领导带领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村名,考察参观国内或省内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的实例,唤起村民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和希望。同时,要强化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意识,并宣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好处和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及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提振村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尤其要做好示范试点工作。

    此外,政府应建立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希望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村子,可以支持其启动资金,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子及村干部进行奖励,提高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孙省利还强调,应该依据各个村落的实际情况,选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形成特色鲜明路径多样的发展形式,为广东乡村振兴提供实践素材。